给顶流男团当保姆后我爆红了: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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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氓一下,可以吗。◎

    “还有烟吗?”

    沈尧在吸烟区抽烟, 快抽完的时候忽然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过头一看,是宋即墨。

    他拧眉:“有是有, 你要抽?”

    宋即墨从烟盒里抽了一根出来, 手指夹着:“打火机。”

    还真要抽,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沈尧狐疑地把打火机递给他, 问道:“你嗓子能行吗?”

    宋即墨的嗓子以前做过手术, 当时医生都下判决书了,说有百分之八十的概率以后再也不能唱歌, 后面好不容易恢复过来了,很多东西都要忌口, 烟酒更是沾都不能沾。

    “嗯。”

    嗤一声,橘红色的火苗蹿了起来, 火星明明灭灭, 烟草味弥漫开来。

    宋即墨抽烟的动作很熟练, 修长的手指夹着烟, 深深吸了一口, 然后往墙上一靠, 尼古丁辛辣的味道刺激着口腔,陌生又熟悉, 让他的神情变得有些恍惚。

    “怎么突然要抽烟了?”沈尧盯着他, 神色有些严肃。

    宋即墨衬衣有多红脸色就有多难看,薄薄的唇吐出一圈白色烟雾,往下瞥了一眼说:“手。”

    沈尧立马嘶了一声, 被烟头烧到手了, 他忙不迭摁灭把烟屁股扔进垃圾桶, 食指和中指间的那一小块皮肤已经被烫红了,他不甚在意地搓了下:“不是,你是受什么刺激了吗?”

    八百年都不抽烟的人今天忽然找他要烟抽,还抽那么猛,沈尧都要怀疑他嗓子不想要了。

    宋即墨叼着烟看向他,面无表情地说:“是挺刺激的。”

    他仰头看着天花板上的灯,等到视线逐渐变得朦胧,排风扇轰隆隆的响着,耳边再一次响起那个温润清透又充满拒绝意味的声音。

    “抱歉。”

    宋即墨咬紧了烟头。

    应黎拒绝了他。

    出乎他的预料,却又不难接受。

    当他把“喜欢你”这三个字说出口后,他明显感觉到应黎很震惊。

    惊讶,不是惊喜。

    睁圆了眼睛看了他好半晌。

    宋即墨鲜见的有些慌:“吓到你了?我是同性恋,喜欢男生,你会觉得恶心吗?”

    应黎连忙道:“没有,我没有那个意思。”

    宋即墨松了口气说:“我还以为你也会这么觉得呢。”

    应黎:“怎么会?”

    宋即墨严肃道:“很多人都说过我恶心,包括沈尧他们。”

    “他们这样说过吗?”在应黎的印象里,沈尧他们不是这样的人。

    宋即墨反问:“觉得我在骗你?”

    “你没有必要骗我。”应黎摇头说,“沈尧有时候说话很直,他想表达的不一定是那个意思。”

    宋即墨面色微沉:“黎黎,我在表白,不要提第三者好不好?”

    表白……

    应黎心脏怦怦跳着:“嗯……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宋即墨说:“我好像还不知道你喜欢男生还是女生。”

    之前边桥也问过应黎同样的问题,应黎当时回答的是他还没想过,现在可以明确地说:“男生。”

    “我猜的果然没错。”宋即墨笑容满面,“你确实给了我很多惊喜,黎黎,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而后宋即墨说起想跟他谈恋爱的时候,应黎眼睛都瞪大了,只一瞬又恢复平静,理智且认真地问他:“我们才认识不到一个月,你都不了解我就说喜欢我,你喜欢我什么呢?”

    他就用那么一双晶莹剔透的眸子看着宋即墨,充满了好奇,似乎只是单纯的想知道宋即墨喜欢他什么。

    “一个月时间还不够吗?喜欢上一个人往往就是一瞬间的事。”宋即墨说,“谈外貌你可能会认为我肤浅,但我不得不承认你的外貌首先吸引到了我,你很漂亮。”

    漂亮得就像是橱窗里最精致昂贵的瓷娃娃,只是远远望上一眼就能深深吸引住他的眼球,让人倾家荡产都想要把他买回家。

    “一见钟情,你可以这么理解。”

    应黎微不可查地皱了下眉,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宋即墨说他身上很香,也不是反感,但联想起来就会觉得奇怪。

    宋即墨:“不相信?”

    应黎咬着唇瓣问:“你就是觉得我好看所以喜欢我?”

    宋即墨说:“当然不是,外貌只是其中一部分,你很有能力,性格也很好,善良,有耐心,情绪稳定,乖到不行,我没见过你这么乖的人,这些加起来还不够让我喜欢上你吗?”

    最开始宋即墨对应黎没太上心,说不好听一点,顶多就是感兴趣,起初他甚至认为应黎是一只漂亮花瓶,他只是想要把这只花瓶和其他花瓶一样收藏进橱柜里,占有大过于喜欢。

    直到演唱会上一袭红衣艳红似火,应黎束着一把细腰,轻而易举就占据了视觉中心,金黄色的灯光打在他身上,火红和赤金碰撞出一种奢靡到极致的美,袖子都化成了翩翩起舞的蝴蝶在给他伴舞,分明看不见他的眼睛也看不见他的脸却让人觉得他是那样的美。

    应黎弹琴的指法凌厉,大开大合,每一次拨动琴弦都是灵魂在与之融合,私底下乖软腼腆的人在舞台上是那样的张扬自信,不是装腔作势,而是一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气势,很有反差感。

    三个月的新鲜感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但随着时间推移,他对应黎的兴趣不仅没有丝毫减退,反而越来越浓,浓到已经化不开了。

    应黎说:“我没你说的那么好……”

    “怎么没有,你都快把我迷得团团转了,是我相处过所有人里最好的人。”宋即墨凝视着他的眼睛,“黎黎,跟我谈恋爱好吗?”

    应黎脸颊一点点红起来,害羞的样子勾人而不自知,宋即墨怜爱地想抬手摸他头发,应黎偏头,宋即墨就只撩了一下他的发丝。

    “对不起。”

    宋即墨的手指僵在半空中,笑了笑问:“这是在拒绝我吗?”

    应黎细巧的喉结滚动着,下定决心说:“嗯,抱歉。”

    直白而决绝,没有一丝迟疑。

    宋即墨目光都暗淡了下去,怔了片刻后问:“不想谈恋爱还是有喜欢的人了?”

    应黎眨了眨眼睛,仔细思考了这个问题说:“我没想过要谈恋爱。”

    宋即墨勾唇问:“所以不是不喜欢我?”

    “我可以追求你吧。”

    他当时表现的还算绅士,笑着把人送回了车上。

    这样的表白太过仓促且不合时宜,像是最低级的错误,是宋即墨这种情场老手是绝不会犯的,但他就是下意识那么做了,很冲动,不像他。

    所以被拒绝也在情理之中。

    宋即墨谈过的恋爱一双手都不过来,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别人追求他,偶尔遇到他很感兴趣的也会主动追,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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