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王母那些年: 8、第 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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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过后十几日,王二妮渐渐适应了在张家的日子,和她最开始想的处处规矩不一样,大户人家的日子反倒清净极了。

    张家二老去世已经快十年,家里除了阴寿祭日这些时候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提,上无公公婆母,下没有要操心的晚辈,甚至她带过来的弟弟妹妹也因为要上课的缘故,很少再闹腾。

    三姐儿很爱表现,她在桃源村丢了很大的颜面……至少对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女孩来说,想撮合姐姐去做妾被当面揭穿,真的是足够她去跳河的丑事。

    为了能够留在张家,三姐儿表现得非常乖,每天都拼命认字,不止是为了不再回到桃源村,也是因为发现在张家能够过得很舒服。

    她那会儿经常厚着脸皮在饭点去找李文昌说话,李文昌被哄得高兴了,有时候会让她也上桌吃饭。李家在桃源村可算得上富户了,照样十天半个月才吃一回肉。可在张家,只要她愿意,一天吃三顿饭,顿顿都可以有肉。

    这才叫神仙日子啊!

    相比之下,王小弟就过得不那么如意了。他本就是从小被惯坏的,王二妮和他也不亲近,除了在他犯错的时候打他,几乎不会去教他什么。这并不能怪王二妮,她每天睁开眼就要干活,面对一个整天满嘴脏话的孩子,哪有什么耐心可言。

    和三姐儿一样,王小弟也觉得在张家过得很舒服,只除了面对张仁的时候很不自在。在他看来,张家只要没了张仁,也就剩下三个女人罢了,最后这家底还不都是他的?可张仁怎么能没呢?他这么一个高大的成年男子,还会武,存在感极强,反倒是王小弟,偶尔对上张仁沉静的视线,心里就发毛。

    他想着张仁死了就好了,那张仁呢?会不会觉得少了他也会很好?

    阴暗的心思最怕人窥探,王小弟总是下意识地避开张仁,也同样消失在了王二妮视线里,可有一个人是避不开的,张家请的西席先生伏林。

    伏林确实是个年轻人,他去年刚考上秀才。因为考举人还没到火候,家里又没有其他生计,原本是开了个私塾教书的,但他偏偏是县城人,城里开私塾的举人都有三个,有条件送孩子读书的大户就那么多,生源少,这私塾也渐渐开不下去了。

    那会儿差不多是张仁和王二妮定下婚事的时候,下聘回来,张仁就托人请西席,正好看中了伏林。

    张仁看中这么一位西席先生自然不是因为伏林比其他秀才拉得下颜面,愿意教女学生,而是这一位秀才……他少年时就因为和同窗打架斗殴被两家私塾开除过,后来考上秀才,县城里就有不少人笑伏林是“读书秀才,打架状元”,不过张仁就看中这个。

    要是圣贤书无法教导小舅弟成人,有这样一位先生,倒是可以先预习上拳脚。

    张仁把前院的东西厢房都空了出来,东厢给三姐儿单住,西厢让伏林偶尔休息之用,平时就是王小弟住在里面。这一点也让王小弟很不满,在他看来,虽然伏林很少在张家过夜,可一个屋子都不是独属于他的,不是说西厢房比不上他在桃源村的泥巴屋,而是三姐儿一个赔钱货的待遇比他更好,这就很难接受了。

    可他不敢说,只能自己生闷气,自从进了城,三姐儿也不像以前那样听话了,为了好好表现留在张家,三姐儿现在只听伏林的话,就算一天认十个大字,她夜里点灯熬油都要认会,学习已经如此拼命,哪里还有时间听兄长那些屁话。

    她是真的匪夷所思,现在日子多好啊,有肉吃有绸穿还堵不上你的嘴巴吗?

    如此一个月教导下来,伏林找了个时间委婉地和张仁表示:“张老爷,您家的小姐天资虽然钝了些,但勤能补拙,进度还是不错的,可小公子嘛……他的心思不在读书上。”

    张仁不意外这个,想了想,道:“伏先生能教就教,主要是为三姐儿开个蒙学,等三姐儿认全了字,要是还这样,我就考虑送他去练武。”

    伏林有些惊讶,不过还是点了点头,这话倒也有理,要是现在就把小公子拉去练武的话,他一个男子是不好天天出入大户人家,为女学生开蒙的。

    送走伏林,张仁压根没为王小弟的事发愁,成婚一个多月了,王二妮也不忌讳从前的事,能说的都告诉他了。异母之弟,心思又不好,看在年纪还小的份上给衣给食,最多为他谋个生计也就罢了。

    比起这点小麻烦,成婚给他带来的快乐远远大于这点付出,张仁有时候都奇怪,为什么他前三十年从来没想过娶老婆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他要是少年娶妻,就遇不到现在的夫人了,张仁想想也无法接受。

    如今是七月尾,盛夏刚过,尚有余热。张仁这段时日也不爱去武馆了,不是因为新婚燕尔离不开夫人,他每年这两三个月都会少去武馆。一帮男人聚在一起练武,院子里烈阳高照,屋里臭气熏天,他毕竟不是武师,是个还有些讲究的富家老爷。

    他本也没多少消遣,武馆去得少了,待在家里时间就长了,先前答应好教王二妮读书的事也就提上了日程。

    王二妮学字很慢。

    她毕竟从小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事,连名字都不会写……哦,王二两个字是会的,妮就不认得了,张仁有心给她取个好听的小名叫着,这也是闺房之乐。

    未嫁的姑娘家之所以叫“待字闺中”,就是说女子名姓父母所给,小字却是夫君才能取,闺阁里的未嫁女才有“待字”一说。

    不过王二妮听了这事之后却不像张仁想得那样羞涩或喜悦,反倒犹豫一会儿,问他,“等我认全了字,能不能自己取一个?我怕你取得不合我意。”

    张仁记得自己那会儿是真的愣了好久,他交结广泛,有不少风流好友,在婚前给他恶补了一番闺房乐事。尤其是取小字,他打从听说这事起就浮想联翩,为自家夫人想过许多美好的小字,也想过夫人会有的反应,直到那日开口,却得了个完全出乎他意料的回复。

    怕你……取得不合我意?

    做丈夫的要给妻子取字,虽然有些不恰当,但就像是长辈给晚辈,上官对下级,取字乃是自上而下的赐予,竟然会有人拒绝,原因是不合我意。

    但对上那双清澈倔强的眼睛,张仁发现自己不仅没有一丝一毫怒意,反倒是心头砰砰直跳。

    我不是她的天,不是她的主人,张仁心想。

    这是一株长在幽谷里的兰花,有缘被他采了带回家,她不是离了他就活不下去的娇女。倘若分离,回到幽谷里,她或许会蔫巴一阵子,但只要风雨过去,仍是一株肆意生长的野兰花。

    这是一种多奇妙的感觉?张仁按了按心口,都不大记得自己那时如何回答的,但应当是……合她心意的话,因为他记得自己说完后,那双陡然明亮的眸子,那个眉眼弯弯的笑容。

    坏了,是他一天比一天更离不得她。

    张仁歪倒在椅子上,脸上是这些天来熟悉的美滋滋的笑容,张云华兴冲冲地推门进来,一眼看见他这幅狗样子,捂着眼睛跳脚,“哥,收敛点,我感觉你身上散发着一种很酸很臭的气味。”

    张仁坐直了身子,收敛笑容,“你有什么事?”

    “什么叫你有什么事?”张云华不乐意地嚷嚷,“哥,你有良心吗?嫂嫂在的时候,你三句话就带一声笑,嫂嫂不在,你就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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